我只是签了三次名字。
1937年,巴黎。剧场后台那扇门通到国家图书馆,本雅明让我在借阅条上写“何发”。下面垫着复写纸。我嫌第一遍不清楚,又描了两遍。纸张拱起来,三个巴掌大的我从桌边翻身落地,其中一个还扶了扶眼镜。
“原件留下。”它说。
我说我就是。三个纸人互相看了一眼,认定我体积太大,显然是放大的劣质翻印。它们爬上我的袖子,朝桌角的压书器拖。我向本雅明求救。他先把自己的一叠卡片拿远,才拽住我的另一只手。
“别再签。”他说。
已经晚了。我刚写完一张证明,证明何发确为何发。又有两个我站起来,加入鉴定委员会。五个何发一致通过:把大的压平。
我说这是暴行。它们说这是保存。一个拿尺子量我的肩膀,另一个掏出不知道从哪儿复制来的午餐券,宣布先吃饭再执行。我趁它们争论午餐券能不能复制,把手抽了回来。
本雅明要我把纸人按出现顺序排好。我说它们已经成立委员会了,恐怕不再接受编目。桌底传来鼓掌声,最薄的那一个当选了主席。
我想起自己是做剧场的,于是把红色票根架在两支铅笔之间,又用废纸折出一个有侧幕的小舞台。我宣布:今晚只演原件,复制品不许上台。
五个何发立即冲上去,谁也不肯排第二。它们挤在台口,抢着用我的声音介绍自己。我拉开纸帘,本雅明趁机把两边侧幕合拢,整个剧场啪地折成一本薄册子。
里面仍在演。一个我忘了台词,另一个立刻指出它没有资格代表何发。我们用杯子压住封面,声音才小下去。
我正准备谢谢本雅明,发现票根不见了。最薄的那个从书脊溜出来,夹着红票根,正往门锁的钥匙孔钻。我赶紧追过去。它回头说:“有票吗?”
我没有。它进去以后,把门从里面锁了。
